穿墙屁
今天早晨, 有网友问:什么是可变翼飞机我?我从小是航空爱好者,也读过很多这方面的书籍,因此对这个问题知晓一二。这里就和大家谈一谈:
就在我们正说话的这时刻,世界各地飞翔的飞机,无论是波音的747 Jumbo Jet还是AH-64“阿帕齐”武装直升机,都属于固定翼飞机。因为它们的机翼都是不变的,不能够随意伸缩、扭动。固定翼飞机需要耗费很大的能量以达到起飞速度。然后依靠发动机产生的推力而进行飞行。一个波音747 从北京飞到纽约,大概要耗费200吨的航空煤油。在石油价格飞涨的今天,其操作成本是非常高的。这也是为什么“可变翼飞机” 呼之欲出的原因。
所谓可变翼飞机,是正在发展研制中的一种新型飞机。其设计思想和现在的固定翼飞机有着本质区别。它不是依靠发动机的推力,而是通过仿生,学习鸟类的飞翔原理,来实现飞行。大家都知道,鸟类并不需要凭借4台涡轮机的百万马力来推动,而仅仅靠几粒粮食,就能从南飞到北,横跨美洲,自由的飞翔。这种高效的飞行,正是“可变翼飞机” 所要模拟的。
现在的可变翼飞机,基本上是遵循两条设计路线,一条是 Lockheed-Martin 的“苍鹰” 方案 。“苍鹰”飞机的翅膀做得很大,但扇动频率很低,同老鹰的飞行类似。这种设计的好处是飞机载重量比较大、能耗很低。对机翼柔韧性的要求也不是很高。技术上的困难是,在保持机翼柔韧性的同时,如何把机翼做得很大而且坚硬。一般的金属合金(比如钛钢)虽然很坚固,但柔韧性不足,根本不能扇动。别说作飞机翅膀,就是人们夏天用的扇子,也没有用合金钢做的么!而一般的高分子合成材料(比如橡胶)则正相反,很柔韧,却硬度不够。比如人们常使用的避孕套,就是高分子材料,它很有伸缩性,却很少出现割伤阴茎、撮坏阴道的问题嘛!现在能够制造“苍鹰” 可变式飞机机翼的一个很有前途的材料是生物高分子:就是把生物体内的脱氧核糖核酸 (D eoxyribonucleic acid , DNA) 提取出来,经过高温、高压处理,做成机翼。DNA是生物遗传大分子,人类遗传全都依靠它了,几千几万年都不会变,可见它很坚固;DNA也可以变异,比如外嫁的中国女人可以和Caucasian白人生出后代,这就反映了DNA的柔韧性。因此,用DNA作机翼的一个最大好处就是,它兼备优异的柔韧性和坚固性。由于生物上PCR (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) 技术的研制成功, DNA可以很容易的、如喂猪似的大量生产,这就使低成本的制造DNA机翼成为可能。但应用DNA制造“苍鹰”机翼,有一个最大Problem,就是它的旋光性问题。学习生物的人都知道,所有生物的DNA染色体呈双螺旋结构,但都是从左向右旋转;地球上没有一个生物的DNA是从右往左转的。由于这种生物的独特性,用DNA做成的机翼只能向一个方向扇动,而不能往复来。也就是说,乘坐“苍鹰” 式可变翼飞机,旅客可以从旧金山横飞美洲到纽约;但若想回来,则只能从纽约经伦敦、大马士革、香港、檀香山,然后才能到旧金山。这样绕地球一圈下来,就没有经济上、时间上的BENEFIT了。现在湾区很多的生物技术公司,比如【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】(Genentech Inc.) ,都在从事开发“从右向左转的DNA”。如果能成功,无疑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次飞跃。
另外一类可变翼飞机是 Northrop Grumman-Boeing 合作提出的“蜂鸟” 设计,这类飞机因模仿蜂鸟而得名。它的机翼很小,但扇动的频率却很高,为了达到载人的目的,专家估计机翼需要至少每秒振动扭曲10万次。近年来科学研究很火爆的纳米材料,就提供一个解决方案。纳米材料很结实,有人做过实验,放在嘎杩光的超强照射下,纳米材料能够以10的10次方速度振动20000小时,物理化学性质依然不变。这说明纳米材料本身是足以用在“蜂鸟”飞机上的。由于一纳米只有一米的10万万分之一长,用X-RAY显微镜才可以观测到,所以在“蜂鸟” 飞机中使用纳米材料的一个关键问题不是纳米材料本身,而是如何把这些纳米材料连结在一起。向纳米材料里倒一坨浆糊,搅和搅和,自然是不行的。物理学上最近提出的超弦理论(The String Theory),就很Promising。我们知道,任何物质在超高温超高压环境下,都会被挤出一种科学上称作中微子的东西,中微子的质量为零,形状有些象精子,前部有个头,后面拖拉个很长的尾巴。但同精子比,中微子的头更小,直径只有一米的一万亿分之一,尾巴却更长,最新的研究发现,从太阳出来的一个中微子,其头部到了地球,尾巴却仍在太阳的内核。中微子的尾巴十分坚硬,即使太阳内部的高温高压,地球的南北极磁场也不能折断这个尾巴。所以,如果能用中微子这根带长线的针把纳米材料一个个串起来,无疑是制造“蜂鸟” 机翼的一种很诱人途径。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有人提出设想后,现在科学家们已经可以用中微子把几十亿个纳米材料串在一起。但瓶颈问题是,如何在中微子穿过众多纳米材料后,把中微子的头和尾巴系在一起?这和小孩子串青豌豆作项链一个道理:如果不能形成一个环状结构,串在中微子上的纳米材料就会脱落掉!“弦理论 猜想” 预 言,在四 维空间,中微子的头和尾巴会合并,形成同一个点,这个点在科学上被称作奇点。 最近俄国人PERELMAN得菲尔兹 奖,就是因为他证明了中微子的头尾“封闭性” 问题。所以说,“蜂鸟” 机翼的理论已经很成熟了,如何在实验室、工厂做出来,只是个技术时间问题了。
“苍鹰” 式可 变翼飞机载重量大,能耗低,适合于长途客机。科学家估计,载400人的“苍鹰”飞机从北京飞到纽约,理论上只要一百斤兔子肉就可以了,这和现在波音747的200吨航空煤油比较,能源耗费可谓天壤之别了。而“蜂鸟” 式可变翼飞机则比较轻巧,操作灵活,很适合于家庭用。乘坐“蜂鸟” 可变飞机,人即使在WYOMING住,在旧金山工作,上班TRAVEL时间也仅仅10分钟。而且回家后,可以将飞机挂在阳台上,一点也不占空间。更重要的是,‘蜂鸟’ 飞机每天只要喂一把玉米粒,就可以畅通无阻了。
屁爷的文章今天就STOP在这里。科学技术的发展,一日千里。明天大家就可能乘坐可变翼飞机旅行了。 CHEERS!
Friday, August 31, 2007
Wednesday, August 8, 2007
五马分尸的幸福
穿墙屁
是周末,很好的阳光。
屁爷在网上已经待了很长时间,实在憋的难受。于是约了好友二瞒,一起去座落在五道口的五味斋吃饭。二瞒和屁爷都爱好跳舞、唱歌,性格也都很开朗、外向,充满了爱心,属於阳光男孩那种。屁股后面都有好多女孩子追。由於性格相投,经历相似。我们俩人在一起有很多话说,是很投机的哥们儿。
五味斋在本地也算小有名气。做的饭菜,味道很纯正。大厨姓上官,是天津人,据说当年给刘青山做过饭的。饭馆的环境也不错,室内光线柔和,音乐缈缈;窗外则一片红色的枫树林,在秋高气爽的日子小酌几杯,应该是很有情调的。
屁爷踱到五味斋时,二瞒已经等在那里了,他仍旧穿着那件印着清华大学的老头衫,闷头喝着茶。从散发的香气判断,肯定是本地很有名的白茶。
“来了?” 缩在椅子上的二瞒轻微一抬头,有气无力的问道。
“来了!” 屁爷随手抓过一把椅子,塌着背、头前探着,坐到二瞒的对面。他们每次都是这样,对面而坐。“君子不党” 是他们的理由。
于是开始点菜。同以往一样,共同要了一瓶的红星二锅头、油炸花生米和凉拌芹菜。然后俩人各点一个,分食:二瞒喜欢“清蒸黑鱼” , 而且是放在搪瓷大碗里面的那种。屁爷则食素,只要来五味斋,每次都必吃沙锅豆腐。
菜都上齐,酒也干了三杯。俩人却仍一句话也没说,静静的面对面坐着。很酷!
“大哥现在忙什么?” 二瞒终于想打破沉默。
“也没什么,随便翻了翻[云笈七鉴] 。” 屁爷似乎随口说。
“噢。” 二瞒有些失落。
屁爷嘴角轻轻一挑,有一丝不易察觉、鄙夷的笑,“同时,我也在温习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历史。”
“东周列国最有意思,中国的历史只有那段才是最有意思的!由于分裂,人们可以自由的流浪做官,这里不行,就可以那里。不用仰人鼻息,受TMD小人气!很是爽的!” 二瞒突然兴奋起来,大声说着。似乎在为能理解屁爷而欢欣鼓舞。
这时,屁爷正从沙锅里轻轻捞起一大块儿豆腐,小心翼翼的往嘴里送,二瞒的惊叫却让手一哆嗦,把豆腐夹成两半,掉落在桌子上。一点汤汁溅在那仅穿了俩星期的洁白衬衫上。屁爷於是有些不高兴,回答很简短却很肯定,“是的。对人民幸福而言,分裂的中国远比统一的中国好。”
“没错!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,多么有生机啊!后来被秦始皇搞的死气沉沉,没有一点儿思想的火花!” 二瞒越说越激动了,端起大碗,狠狠的在大碗边上嗦了一口,浓厚的黑鱼汤顺着喉咙流下,可以很清楚的看见轨迹。然后他把屁股抬起,脚跟竖立,蹲在椅子上,右手挥舞着,“凡是搞统一的,都没有好下场。秦始皇搞统一就仅搞了20年,然后就子孙遭屠戮,王朝灰飞烟灭了么!”
“啊…..”屁爷灌了一大口白酒,长长的吐出一口气,气神安定后,拿起筷子,指点着二瞒,“其实,带头搞统一的,下场固然悲惨,但那些搞统一的走狗,下场却更可耻。比如商鞅,本来是弱小魏国的臣,为了迎合主子,他就讲民族自治。后来失宠,就叛变跑到强大的秦国,为新主子作鹰犬,竭尽全力的搞起统一来。祸害百姓啊!结果怎么样?这小子被他自己的主子秦王五牛分尸啦!”
屁爷又猛灌一口,似乎情绪也高涨起来,身子更前伸了些,声音压得很低沉,“兄弟,这可是五牛分尸啊,可比那五马分尸残酷多了!”
“噢?WHY?” 二瞒把刚咬了半口的黑鱼,又回浸到大碗里,呼啦啦的在汤里转圈儿涮着。瞪大眼睛注视着屁爷。
“你想啊,马跑得多快啊!被五马分尸的犯人,一秒钟就脑袋、四肢分家,被撕裂成六块儿了,痛苦时间很短。而那拉破车的老牛,走得贼慢呵!当年屁爷赶牛车去五里屯赶早集,半夜就得出发!估计商鞅那老小子,至少被五头老牛拽了2时辰才隔P。搞统一的人,惨啊!”
“不对,牛也可以跑得很快的。比如田单用火牛阵大破燕军。如果牛那么慢,乐毅高兴的吃BBQ还来不及呢!又怎么会复丢70城?” 二瞒似乎找到了屁爷言语的漏洞,得意洋洋的辩解到。
“那是因为牛尾巴被点着了发疯啊。有个成语叫“火烧眉毛” ,就是形容眉毛烧着时,人们上窜下跳的急切心情。无甚用处的眉毛着火都这样。如果是J 8毛,当然要更丧心病狂的猛折腾了!牛尾巴被点火,一个道理么!”
二瞒无法反驳,却仍不服气。哼哼着把杯中酒一口喝尽,呛得咳嗽不停,耗费两大块黑鱼才止住。扭过头去,一双发红的眼睛,不眨的注视窗外的红树林,胸部起伏着,过了一小会儿,嘴里开始小声嘟囔起来,“J 8可以性交,尾巴却只能甩苍蝇,J 8毛当然不是尾巴毛。”
屁爷为自己的知识广博而沾沾自喜,一点儿也不睬二瞒的失落和强辨。手抓起两颗花生米,完美的抛进嘴里,有滋味的咀嚼着,不紧不慢的说下去,“其实,五牛分尸也不是最残酷的。中世纪的北欧,由于没有马和牛,当地人是用五狗分尸的。狗虽然跑得不慢,但因为狗的力气小,一个人被扯开,不是以时辰计算,而是得需要好几天的功夫。为了让犯人不至于在行刑时饿死,甚至要给犯人喂饭,以延长他受痛苦的时间。”
二瞒似乎又回过神来,端起他的宝贝大碗,摇着头否定,“不不不,我认为最残酷的是老鼠分尸。大跃进时,东北人把地主崽子剥光衣服,捆住手脚,浇上2两香油。放到一间空屋子里。那时候,人都没的吃,老鼠更是饿得抓狂。闻到香味,成群结队的老鼠,满大街的跑来。不到天亮,那地主崽子就被啃的只剩下白森森的骨头!”
“嗯,这个很有些意思。东北人是TMD比较黑!当年林彪围长春。看来还是下手轻了。应该把Y东北人全饿死!” 屁爷吃了条芹菜,泯口酒,咋么着嘴,摇晃着脑袋。
二瞒似乎因为屁爷的表扬而很兴奋,端起大碗,猛喝一口黑鱼汤。“大哥说的对!。我虽然是东北人,但也很讨厌俺们那疙瘩,这也是我为什么来美国的原因啊!唉…..” ,说完后,二瞒就把头低下去,埋在裤裆里。
“兄弟不必太在意自己的东北出身。其实,所有的中国人都让人讨厌!大哥我现在看到黄皮的人,就想踹他们两脚!” 屁爷轻声安慰几句,话回正题,“你知道万蚁分尸么?”
“当然,就是让蚂蚁吃人么?” 二瞒马上痛苦中恢复过来,斗鸡似的回答。
“知道具体操作方式么?怎么才能让蚂蚁吃人啊?” 屁爷象悔人不倦的大学教授,问道。
“。。。” 二瞒似乎被将了军,诺诺的回答不上来。
“这事儿发生在五胡乱华时期,是北魏皇帝拓跋宏发明的。先把大活人的躯体放在糖罐子里闷上三天,头却留在外面,让人看管着,防止其自杀。三天后,将糖取出、放入白米,加水。下面上大火,蒸个半熟。这时的罪犯肉身,既有糖的甜,又有米的香。半死不活的扔到蚂蚁窝上,蚂蚁立刻蜂拥而至,疯狂吃咬。据说,吃过这人肉叉烧包的蚂蚁,可以长得大如兔子!”
二瞒手抓了一大把的花生,全部放到嘴里,然后在裤子上把油擦干,又抓了一把,让盘子里剩下的,只是些花生皮了。他嘴猛嚼了两下,冲着屁爷翻白一下眼睛,
“说到典故,我认为最残忍的分尸是蚊子分尸。当年张献中乱蜀时,有一种刑法,叫“小剥皮” 。大哥知道不?”
屁爷点头,正准备说话。二瞒却不停得说下去,
“这小剥皮,就是把人的后背上的皮从中间起,剥裂成两半,下剥至尻尾,上则至肩,最后仅留肩上皮连着,将剥落的背皮掀过,反披到胸前。彻底暴露背部的新肉。然后将罪犯放到杜甫草堂边的树林里。里面无数黑蚊立刻覆上,此时犯人,神志清楚,四肢可动,忍不住疼痛,自然会挥舞胳膊驱赶蚊子,但结果却是让外面的饿蚊子有机会进来。往复几次,一会儿的功夫,人的血就会被吸干,干巴得如同一个木乃伊。”
二瞒很为自己的丰富知识自豪,把手里的花生都丢进大碗,顺手捞起最后一块儿黑鱼,放到嘴里大嚼着。站起身来,手拍着桌子,如总结似的说,“大哥,这才是真惨!”
屁爷也很快把沙锅的豆腐吃个底朝天,但似乎仍意尤未尽。端着沙锅的下部,目不转睛的盯着,好像在仔细研究它的纹理。
“你看,这沙锅和你的那个大碗,都本来是一砣泥巴,但经过巧匠的高温处理,就成了人们吃肉喝汤的容器。万一打碎了,就又成了泥土,回归本色,多么美妙的循环啊。”
屁爷更换话题,似乎让二瞒感觉到对方已经认输了。脸上于是很有得色,“那是自然了,这叫RECYCLING,是环保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嘛!”
“所以说,我认为最厉害的分尸不是万蚁分尸,也不是小剥皮的蚊子分尸,而是屎克螂分尸。先把人扔到猪圈里熏俩月,然后捆住手脚,丢进农田里。由于人身上洋溢的屎臭,屎克螂会蜂拥而来,如同MUMMY里面的可怕小东西,它们会穿透皮肤、钻进心肺,把人很快尸解完毕。然后这些可爱的小生物会一丝不苟的把剩余残渣带到地下。等事情结束时,地面上除了几堆松软的土,没有任何一丝分尸的血痕。” 屁爷眼睛温柔地注视着沙锅,把它轻轻放在桌面上。
。
。
。
“大哥,我们走吧?今儿这酒喝得痛快!”
“喝得潇洒啊,兄弟,走!
轰轰轰
我们是开路先锋!”
俩人出了门,又沐浴在灿烂的午后中。
脱着长长身影的,是两个阳光男孩!
是周末,很好的阳光。
屁爷在网上已经待了很长时间,实在憋的难受。于是约了好友二瞒,一起去座落在五道口的五味斋吃饭。二瞒和屁爷都爱好跳舞、唱歌,性格也都很开朗、外向,充满了爱心,属於阳光男孩那种。屁股后面都有好多女孩子追。由於性格相投,经历相似。我们俩人在一起有很多话说,是很投机的哥们儿。
五味斋在本地也算小有名气。做的饭菜,味道很纯正。大厨姓上官,是天津人,据说当年给刘青山做过饭的。饭馆的环境也不错,室内光线柔和,音乐缈缈;窗外则一片红色的枫树林,在秋高气爽的日子小酌几杯,应该是很有情调的。
屁爷踱到五味斋时,二瞒已经等在那里了,他仍旧穿着那件印着清华大学的老头衫,闷头喝着茶。从散发的香气判断,肯定是本地很有名的白茶。
“来了?” 缩在椅子上的二瞒轻微一抬头,有气无力的问道。
“来了!” 屁爷随手抓过一把椅子,塌着背、头前探着,坐到二瞒的对面。他们每次都是这样,对面而坐。“君子不党” 是他们的理由。
于是开始点菜。同以往一样,共同要了一瓶的红星二锅头、油炸花生米和凉拌芹菜。然后俩人各点一个,分食:二瞒喜欢“清蒸黑鱼” , 而且是放在搪瓷大碗里面的那种。屁爷则食素,只要来五味斋,每次都必吃沙锅豆腐。
菜都上齐,酒也干了三杯。俩人却仍一句话也没说,静静的面对面坐着。很酷!
“大哥现在忙什么?” 二瞒终于想打破沉默。
“也没什么,随便翻了翻[云笈七鉴] 。” 屁爷似乎随口说。
“噢。” 二瞒有些失落。
屁爷嘴角轻轻一挑,有一丝不易察觉、鄙夷的笑,“同时,我也在温习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历史。”
“东周列国最有意思,中国的历史只有那段才是最有意思的!由于分裂,人们可以自由的流浪做官,这里不行,就可以那里。不用仰人鼻息,受TMD小人气!很是爽的!” 二瞒突然兴奋起来,大声说着。似乎在为能理解屁爷而欢欣鼓舞。
这时,屁爷正从沙锅里轻轻捞起一大块儿豆腐,小心翼翼的往嘴里送,二瞒的惊叫却让手一哆嗦,把豆腐夹成两半,掉落在桌子上。一点汤汁溅在那仅穿了俩星期的洁白衬衫上。屁爷於是有些不高兴,回答很简短却很肯定,“是的。对人民幸福而言,分裂的中国远比统一的中国好。”
“没错!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,多么有生机啊!后来被秦始皇搞的死气沉沉,没有一点儿思想的火花!” 二瞒越说越激动了,端起大碗,狠狠的在大碗边上嗦了一口,浓厚的黑鱼汤顺着喉咙流下,可以很清楚的看见轨迹。然后他把屁股抬起,脚跟竖立,蹲在椅子上,右手挥舞着,“凡是搞统一的,都没有好下场。秦始皇搞统一就仅搞了20年,然后就子孙遭屠戮,王朝灰飞烟灭了么!”
“啊…..”屁爷灌了一大口白酒,长长的吐出一口气,气神安定后,拿起筷子,指点着二瞒,“其实,带头搞统一的,下场固然悲惨,但那些搞统一的走狗,下场却更可耻。比如商鞅,本来是弱小魏国的臣,为了迎合主子,他就讲民族自治。后来失宠,就叛变跑到强大的秦国,为新主子作鹰犬,竭尽全力的搞起统一来。祸害百姓啊!结果怎么样?这小子被他自己的主子秦王五牛分尸啦!”
屁爷又猛灌一口,似乎情绪也高涨起来,身子更前伸了些,声音压得很低沉,“兄弟,这可是五牛分尸啊,可比那五马分尸残酷多了!”
“噢?WHY?” 二瞒把刚咬了半口的黑鱼,又回浸到大碗里,呼啦啦的在汤里转圈儿涮着。瞪大眼睛注视着屁爷。
“你想啊,马跑得多快啊!被五马分尸的犯人,一秒钟就脑袋、四肢分家,被撕裂成六块儿了,痛苦时间很短。而那拉破车的老牛,走得贼慢呵!当年屁爷赶牛车去五里屯赶早集,半夜就得出发!估计商鞅那老小子,至少被五头老牛拽了2时辰才隔P。搞统一的人,惨啊!”
“不对,牛也可以跑得很快的。比如田单用火牛阵大破燕军。如果牛那么慢,乐毅高兴的吃BBQ还来不及呢!又怎么会复丢70城?” 二瞒似乎找到了屁爷言语的漏洞,得意洋洋的辩解到。
“那是因为牛尾巴被点着了发疯啊。有个成语叫“火烧眉毛” ,就是形容眉毛烧着时,人们上窜下跳的急切心情。无甚用处的眉毛着火都这样。如果是J 8毛,当然要更丧心病狂的猛折腾了!牛尾巴被点火,一个道理么!”
二瞒无法反驳,却仍不服气。哼哼着把杯中酒一口喝尽,呛得咳嗽不停,耗费两大块黑鱼才止住。扭过头去,一双发红的眼睛,不眨的注视窗外的红树林,胸部起伏着,过了一小会儿,嘴里开始小声嘟囔起来,“J 8可以性交,尾巴却只能甩苍蝇,J 8毛当然不是尾巴毛。”
屁爷为自己的知识广博而沾沾自喜,一点儿也不睬二瞒的失落和强辨。手抓起两颗花生米,完美的抛进嘴里,有滋味的咀嚼着,不紧不慢的说下去,“其实,五牛分尸也不是最残酷的。中世纪的北欧,由于没有马和牛,当地人是用五狗分尸的。狗虽然跑得不慢,但因为狗的力气小,一个人被扯开,不是以时辰计算,而是得需要好几天的功夫。为了让犯人不至于在行刑时饿死,甚至要给犯人喂饭,以延长他受痛苦的时间。”
二瞒似乎又回过神来,端起他的宝贝大碗,摇着头否定,“不不不,我认为最残酷的是老鼠分尸。大跃进时,东北人把地主崽子剥光衣服,捆住手脚,浇上2两香油。放到一间空屋子里。那时候,人都没的吃,老鼠更是饿得抓狂。闻到香味,成群结队的老鼠,满大街的跑来。不到天亮,那地主崽子就被啃的只剩下白森森的骨头!”
“嗯,这个很有些意思。东北人是TMD比较黑!当年林彪围长春。看来还是下手轻了。应该把Y东北人全饿死!” 屁爷吃了条芹菜,泯口酒,咋么着嘴,摇晃着脑袋。
二瞒似乎因为屁爷的表扬而很兴奋,端起大碗,猛喝一口黑鱼汤。“大哥说的对!。我虽然是东北人,但也很讨厌俺们那疙瘩,这也是我为什么来美国的原因啊!唉…..” ,说完后,二瞒就把头低下去,埋在裤裆里。
“兄弟不必太在意自己的东北出身。其实,所有的中国人都让人讨厌!大哥我现在看到黄皮的人,就想踹他们两脚!” 屁爷轻声安慰几句,话回正题,“你知道万蚁分尸么?”
“当然,就是让蚂蚁吃人么?” 二瞒马上痛苦中恢复过来,斗鸡似的回答。
“知道具体操作方式么?怎么才能让蚂蚁吃人啊?” 屁爷象悔人不倦的大学教授,问道。
“。。。” 二瞒似乎被将了军,诺诺的回答不上来。
“这事儿发生在五胡乱华时期,是北魏皇帝拓跋宏发明的。先把大活人的躯体放在糖罐子里闷上三天,头却留在外面,让人看管着,防止其自杀。三天后,将糖取出、放入白米,加水。下面上大火,蒸个半熟。这时的罪犯肉身,既有糖的甜,又有米的香。半死不活的扔到蚂蚁窝上,蚂蚁立刻蜂拥而至,疯狂吃咬。据说,吃过这人肉叉烧包的蚂蚁,可以长得大如兔子!”
二瞒手抓了一大把的花生,全部放到嘴里,然后在裤子上把油擦干,又抓了一把,让盘子里剩下的,只是些花生皮了。他嘴猛嚼了两下,冲着屁爷翻白一下眼睛,
“说到典故,我认为最残忍的分尸是蚊子分尸。当年张献中乱蜀时,有一种刑法,叫“小剥皮” 。大哥知道不?”
屁爷点头,正准备说话。二瞒却不停得说下去,
“这小剥皮,就是把人的后背上的皮从中间起,剥裂成两半,下剥至尻尾,上则至肩,最后仅留肩上皮连着,将剥落的背皮掀过,反披到胸前。彻底暴露背部的新肉。然后将罪犯放到杜甫草堂边的树林里。里面无数黑蚊立刻覆上,此时犯人,神志清楚,四肢可动,忍不住疼痛,自然会挥舞胳膊驱赶蚊子,但结果却是让外面的饿蚊子有机会进来。往复几次,一会儿的功夫,人的血就会被吸干,干巴得如同一个木乃伊。”
二瞒很为自己的丰富知识自豪,把手里的花生都丢进大碗,顺手捞起最后一块儿黑鱼,放到嘴里大嚼着。站起身来,手拍着桌子,如总结似的说,“大哥,这才是真惨!”
屁爷也很快把沙锅的豆腐吃个底朝天,但似乎仍意尤未尽。端着沙锅的下部,目不转睛的盯着,好像在仔细研究它的纹理。
“你看,这沙锅和你的那个大碗,都本来是一砣泥巴,但经过巧匠的高温处理,就成了人们吃肉喝汤的容器。万一打碎了,就又成了泥土,回归本色,多么美妙的循环啊。”
屁爷更换话题,似乎让二瞒感觉到对方已经认输了。脸上于是很有得色,“那是自然了,这叫RECYCLING,是环保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嘛!”
“所以说,我认为最厉害的分尸不是万蚁分尸,也不是小剥皮的蚊子分尸,而是屎克螂分尸。先把人扔到猪圈里熏俩月,然后捆住手脚,丢进农田里。由于人身上洋溢的屎臭,屎克螂会蜂拥而来,如同MUMMY里面的可怕小东西,它们会穿透皮肤、钻进心肺,把人很快尸解完毕。然后这些可爱的小生物会一丝不苟的把剩余残渣带到地下。等事情结束时,地面上除了几堆松软的土,没有任何一丝分尸的血痕。” 屁爷眼睛温柔地注视着沙锅,把它轻轻放在桌面上。
。
。
。
“大哥,我们走吧?今儿这酒喝得痛快!”
“喝得潇洒啊,兄弟,走!
轰轰轰
我们是开路先锋!”
俩人出了门,又沐浴在灿烂的午后中。
脱着长长身影的,是两个阳光男孩!
Tuesday, August 7, 2007
面对大海 春暖花开
穿墙屁
是黄昏,独自坐在海边。
沙石路上跑过一个正锻炼的老头儿,鼻孔和嘴巴都涨大着、拼命的喘息。在红色光芒的闪烁下,耷拉的眼皮似乎也有了存在的价值。脸上的汗象夜深人静、独守空床的妇人泪,连珠般的滴下,本应落在地上摔成八半,以此来宣扬心中的期盼,却因肥胖肚腩的阻拦,止于半途。于是整个身体都浸泡在绿色的背心短裤里,摇晃颤抖的赘肉被强制的勒在躯壳中,呼哧呼哧的向前扭动,象是晚秋初冬的大豆虫,进行无用的生命挣扎。
浪冲到海边的岩石上,带来腥骚的味道,如同刚撒在马桶里的尿,泛起层层白色的泡沫。那万马奔腾的海浪,发出轰轰轰的声音,就象钮摁下后的马桶,冲刷着陆地上的一切丑陋。远处的海,则是黝黝的墨绿,阴冷的海水下面,储存着人类的一切排泄物。那里有伟人的屎、有平民的尿,还有吃屎喝尿的生灵,比如美人鱼,在欢快得歌唱海洋母亲的伟大。
一只飞机,拖着长长的白色尾巴,向着太阳飞。在浩淼的天水之间,飞得是那么的缓慢,如同孱弱老头射出的无力精子,朝着一个巨大的太阳卵子移动。而那火红的卵子,收缩、再收缩,很快坠落天边,似绝经的老妇人,也收走了最后一抹红。
海风因此有了冷,吹得肚里有些不舒服,不小心放了一串屁,就象革命军的冲锋号角,嘹亮而悠长。但声响却远不及海,臭的凝重也敌不过海洋风的力量,於是在迅息间消失。
黑暗随即吞噬了一切,包括自己。
Friday, August 3, 2007
读书札记 (1-3)
穿墙屁
今天翻了翻以前的读书笔记,整理一下贴出来。其中对所读书的理解,对人生的看法,不知正确否。希望大家斧正。
§ 1
人们常说,“色”字头上一把刀。“求之不得,辗转反侧” 、“为伊消的人憔悴”都是说色刀削得男人神志恍惚。从妹喜到褒怩,从妲己到西施。红颜祸水的源头比长江黄河还久远。《镜花缘》中有“刀巴阵”,英雄好汉不论如何豪气重天,入阵后无不被珠帘绮户的绝世美色所诱,落个身首异的下场。破解之道?要先服食用野兽心脏碚制成的“狠心药” ,然后再把有“柳下惠”字样的字条放在胸前。有了禽兽护心、圣人护体,进阵才可视美女如毒蛇,大力砍杀之。
李纳曾经唱过一首歌:
小和尚下山去化斋
老和尚有交待
山下的女人是老虎
遇见了千万要躲开
走过了一村又一寨
小和尚暗思揣
为什么老虎不吃人
模样还挺可爱?
老和尚悄悄告徒弟
这样的老虎最呀最厉害
小和尚吓得赶紧跑
师傅呀!呀呀呀呀坏坏坏
老虎已闯进
我的心里来心里来
可见“色”对男人的魅力是多么的巨大。即使心静如水、青灯古佛下的小沙弥也躲不过。色入耳目,侵上心头。持重男人避免家破人亡的唯一之道,只能是强压欲望的“忍” 字决 。
但“忍” 字也是心头上插着一把刀呵! “夜半宴归宫漏水, 薛王沉醉寿王醒” 。自己的女人被老爸抢跑,酒席宴上、新人欢笑之中,皇权父权压顶之下。“忍” 字钢刀刺在寿王的心头。其痛,再多的酒也不能麻醉。
抗战胜利后江青去重庆时,想见见旧时的恋人唐纳。在那次秘密约会的酒宴上,未来共和国第一夫人盼到的,却不是梦萦的昔人;而是他转送来的一件旗袍----俩人结婚时她穿的那件旗袍。上面有纸条,“蓝萍女士收” 。“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” 。。。。
“慧剑斩情丝”说得容易,但真做起来时,那把举起的慧剑,刺向的却是忍者的心头!为了忘记萦扰心头的痛,唐纳远渡重洋,一个白面书生在伦敦开餐馆、做大厨。以异族的风尘,来吹干流淌的男儿泪;以厨房的烟火,来掩盖内心的烧灼痛。
色,刀下的鬼----
是男人;
杀人的凶手----
是女人
忍,刀下的鬼----
是男人;
杀人的凶手----
却是另一个男人
§ 2
充满草原浪漫的系列狼故事,只是让《狼图腾》的作者悟出了种族杀戮和阶级斗争。大篇幅的说教靡散其间,颇有文革“无限上纲上线” 、“政治挂帅” 之风。昂扬的草原生命之光,却因此暗淡了。苦难的生活折磨了肉体,革命思想的灌输却迟滞了性灵。中国人喜欢说“文化大革命毁了一代人”,但“毁” 更在人们的心与大脑。
杨志军写狗,在其序言里说是为了驳斥对狼的崇拜。写作风格走的却是金庸的武林争霸之路。藏獒“党项罗刹”的训练和《倚天屠龙记》里张无忌学九阳真经差不多。 精采热闹之余,多了些模仿的痕迹和媚俗的下里巴人。
海明威通过一条马林鱼,一条破船和一个很老的老人,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,但在水面下的八分之七冰山中,于文字之外,读者却能听到亘古不灭人类灵魂的呼唤:“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,一个人可以被毁灭,但不能给打败。”
三篇小说在艺术上的成就差别如此之大,固然是反映了作者文学功力之别。更重要的却是他们人性的迥异。 于是觉得:单单凭借生活经历,并不能塑造一个人格。或许人的内心真的有个纯真“元婴”。它才是人性和人格的源头。是自由无染的天生人性,决定了艺术的品位。
§ 3
很喜欢在午后轻软的风中,泡上一杯淡淡的苦丁茶,读沈丛文的“湘西文章” 。在污浊的人世间,应该是有一份清丽存在,而最美丽的心灵往往都是来自质朴近于原始、简单近于BORING的生活。苦在肌肤、乐于心。
在中国的现代作家里,以对生活观察的细腻敏锐而言,女第一应该是张爱玲,男状元当数沈丛文,虽然一个是中国小资的鼻祖,另一位往往自称是“农民” 。一位说自己写东西很慢,另一位却是最高产的作家;两人似乎风马牛不相及,但都能在一件极其普通的事情中,品味出生命的真谛。
相较而言,张爱玲的散文如水面上的蜻蜓飞,敏锐的妙处就在与水接触的那一“点” 。比如那篇最喜欢的《中国的日夜》:
“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,抱着胳膊闲看景致,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。但是,忽然——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,忽然他把脸一扬,绽开极大的嘴,朝天唱将起来:"一百只洋买两只!一百只洋两只买咧!伙几!一百只洋*末*咧!"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,但还是吓了一大跳,不大能够相信是从他嘴里出来的,因为声音极大,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。现在他仰着头,面如满月,笑嘻嘻张开大口吆喝着。。。”
如此传神、精炼之笔,何人能及?
而沈从文作品中的敏锐,则如夏日的太阳雨,密密麻麻布满整篇,身在其中却很难知晓,只有回到屋里,摸摸湿漉漉的头发,才能有一股清凉从心头起。在新文学左右派大撕杀中脱颖而出的《边城》,平淡、朴实,贯穿其中的都是些生活小事,但却能让人掩卷后,品味出“自然纯净的永恒爱” 。
对比《边城》里“宁静平和的亘古不移” 与 几十年后《尘埃落定》中的“雷霆万钧的沧桑巨变” : 湘西对川西、一静一动、相映成辉。对照着读,别有一番人性味道在心头。只是不知沈从文先生同意此比否?
另,沈的骨子里也真是个农民。:-)
比如谈到心中的美女,沈的理想是“穿着淡紫色的旗袍,她的头发必是漆黑有光” ,沈美女的颜色搭配无从谈起,强调的似乎只是身体健康。
对比诗人戴望舒,他则希望逢着
“一个丁香一样地
结着愁怨的姑娘”
戴对美女的追求,更是在于心。
在古希腊的斯巴达,新生儿都要放在水里检验强壮程度,只有自己能漂浮起来的婴儿才保留,这种体质的优胜劣汰,造就了古希腊的辉煌。也许中国文明的近代衰落,就是由于国人过分强调“心” 、忽视“体” 造成的。一旦皱眉的西施、病弱的黛玉,成了文明的精华,其后果往往意味这个民族的衰败。
江南水乡的文人和他们笔下的“丁香姑娘”,固然为中国增加了理性的光彩,但历史上江南立国的朝代,无一不孱弱任欺。东晋衣冠南渡后,甜软的吴语让强悍的中华文明拐了弯儿。
“虛其心、實其腹、弱其志、強其骨”被老子奉为圣人之治。健康完美的体魄,应该是一个民族前进的主要力量源泉。“无湘不成军”,其背后的文化支撑,大概就是三湘男儿对“漆黑头发” 的向往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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